江西中醫藥大學科技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3)
2020-06-21 20:30:19高考網整理
第九章其他規定
第二十二條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向學院學生管理辦公室0791-86563917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三條入學新生,若發現學生個人信息與錄取時所提供的高考電子檔案不符(包含個人基本信息、既往病史和身體健康狀況等),經學院核實,屬弄虛作假者,一律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取消學籍注冊。情節嚴重的,將移交有關部門審查處理。
第二十四條取得學院正式學籍的學生,學生在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在允許的修業期限內獲得規定的學分,經德、智、體、美、勞綜合評價達到畢業要求時,準予畢業并頒發江西中醫藥大學科技學院畢業證書,對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并頒發學位證書。畢業證和學位證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中國高等教育學校學生信息網(https://www.chsi.com.cn/)、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http://www.chinadegrees.com.cn)】網站平臺電子注冊。
第二十五條學院沒有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假冒江西中醫藥大學科技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者個人,學院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二十六條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灣里區梅嶺大道819號江西中醫藥大學科技學院招生就業辦
郵編:330004
聯系電話:0791-865886640791-86598925
招生負責老師:胡老師18720078259
鄒老師17770206199
潘老師18779869626
錄取情況查詢:胡老師18720078259
電子郵箱:jzkyzs01@163.com
學院網址:www.jxtcmstc.com(中文域名:江西中醫藥大學科技學院)
第十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適用于江西中醫藥大學科技學院2020年招生工作,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最終解釋權歸江西中醫藥大學科技學院,若與國家或各省(直轄市、自治區)上級機關相關規定不一致,以國家或上級機關相關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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