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煙臺科技學院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2024-05-26 22:13:52煙臺科技學院
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
1.山東省內,攝影(本科)、環境設計(本科)、視覺傳達設計(本科)、美術學(本科)、數字媒體藝術(本科)、數字媒體藝術設計(專科)、廣告藝術設計(專科)、藝術設計(專科)等美術類本、專科專業使用省美術與設計類統考成績,高考成績達到山東省規定的藝術類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按綜合分投檔后,進檔考生按照綜合分(文化成績×50%+專業成績×750/300×50%。)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確定錄取專業,綜合分相同時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2.山東省內,舞蹈編導(本科)、舞蹈表演(專科)等專業使用省舞蹈類統考成績,高考成績達到山東省規定的藝術類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按綜合分投檔后,進檔考生按照綜合分(綜合分=文化成績×50%+專業成績×750/300×50%。)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確定錄取專業,綜合分相同時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3.山東省內,錄音藝術(本科)、音樂表演(專科)等專業使用省音樂類統考成績,高考成績達到山東省規定的藝術類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按綜合分投檔后,進檔考生按照綜合分(綜合分=文化成績×50%+專業成績×750/300×50%。)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確定錄取專業,綜合分相同時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4.山東省外藝術類專業,高考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份規定的藝術類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按考生所在省份招生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