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蘇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章程(含藝術類)(2)
2024-06-03 20:09:14江蘇師范大學
江蘇省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試點項目、專轉本、綜合評價招生等特殊類型實行單獨招生?忌殔⒓酉嚓P考試,按江蘇省有關政策錄取。
少數民族預科班、內地新疆班、內地西藏班招生,按照教育部、生源所在省和學校有關政策進行錄取。
足球運動、運動訓練和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實行單獨招生?忌殔⒓酉嚓P考試,按照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有關政策錄取。
報考美術與設計類、書法學、音樂舞蹈類、播音與主持藝術、體育教育等專業的考生,須參加生源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門統一組織的普通高考(文化考試)和相關專業的統一考試且合格(專業考試)。對于高考文化分和專業分均達到生源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數線的進檔考生,按其省份投檔排序規則錄取。若投檔排序成績相同時,則按照文化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錄取;若文化成績再相同,則按照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錄取。若仍相同,則參照普通類專業錄取規則執行。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一條學校錄取的考生,經各省招生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由學校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二條學校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關于公辦高等學校學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蘇價費〔2014〕136號)、《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教育廳、江蘇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規范高等教育中外合作辦學收費的通知》(蘇價費〔2017〕243號)等文件要求,按照江蘇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標準按學年收取費用(幣種:人民幣)。
中外合作辦學的國內學習階段的學費為26400-29800元/學年,國外學習階段的學費和住宿費等費用由外方合作大學按照其規定收取。
第二十三條學生公寓住宿費按照江蘇省物價局頒布的收費標準執行。標準為800-1500元/生﹒學年。
第二十四條學校嚴格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開展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和入學體檢復查。復查不合格者,根據國家相關規定處理。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五條學校全面落實國家資助政策,堅持以學生為中心,打造經濟困難學生發展型資助新模式,形成獎、助、勤、貸、減、免、補為一體的立體化、全方位的助學體系,實現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全覆蓋。
第二十六條學校通訊地址:江蘇省徐州市銅山新區上海路101號
郵政編碼:221116
招生咨詢電話:0516-83656123
電子信箱:zsbjsnu.edu.cn
招生監督電話:0516-83656087
招生監督郵箱:jiweijsnu.edu.cn
學校招生信息網址:http://bkzs.jsnu.edu.cn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通過江蘇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向社會發布,對于各類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學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準。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施行。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規定為準。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由江蘇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