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南京曉莊學院招生章程(含藝術類)(2)
2024-06-03 20:17:35南京曉莊學院
1.對進檔考生按投檔分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進檔考生的錄取排序成績使用生源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提供的投檔分。
2.對于同分進檔考生:
(1)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綜合改革省份,對首選科目為歷史的進檔考生,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成績之和、語文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歷史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對首選科目為物理的進檔考生,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成績之和、數學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物理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采用“3+3”模式的高考綜合改革省份,依次按進檔考生的語文數學兩科成績之和、外語單科成績、選考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
(2)非高考綜合改革省份,對進檔的文史類考生,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成績之和、語文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對進檔的理工類考生,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成績之和、數學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
(二)音樂類、美術類、體育類進檔考生
對進檔考生按投檔分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若投檔分相同,則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語文數學兩科成績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適用“3+1+2”模式高考綜合改革省份)、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適用“3+1+2”模式高考綜合改革省份)、選考科目單科最高成績(適用“3+3”模式高考綜合改革省份)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
第二十二條考生按同分排序規則比較分數仍相同時,學生綜合素質檔案材料作為優先安排專業的參考。
第七章其他
第二十三條學校錄取的考生,經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由學校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四條學校根據經江蘇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標準(蘇價費〔2017〕243號和蘇價費〔2018〕127號)按學年收取學費(幣種:人民幣),文科類5200元/生·學年,理科類5500元/生·學年,工科類5800元/生·學年,藝術類專業6800元/生·學年,體育類專業5300元/生·學年。與韓國又松大學合作的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專業學生在國內學習期間學費每生每學年22000元,赴韓國學習期間學費標準按照合作學校學費標準收費。
學生公寓住宿費根據不同的公寓區收取,標準根據江蘇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蘇價費〔2002〕369號,蘇財綜〔2002〕162號),為900—1200元/生·學年。
第二十五條新生入校后,學校在三個月內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及身體復檢。經復查不合格者,根據國家相關規定處理;凡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六條學校設有國家級獎學金、校級獎學金等多項獎學金激勵優秀學子。對家庭經濟困難等特殊群體學生,學校設有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學校助學金等專項助學經費,通過獎、助、貸、勤、免、補等舉措幫助其順利完成學業,入學時還可享受“綠色通道”。具體詳情請登錄學校學生工作處網站(https://xsc.njxzc.edu.cn)進行查詢。
第二十七條聯系方式:
郵政編碼:211171;
招生咨詢電話:025-86178888;
招生傳真電話:025-86178288;
招生信息網址:https://zhaosheng.njxzc.edu.cn;
招生微信公眾號:曉莊招生;
學校網址:https://www.njxzc.edu.cn;
學校微信公眾號:南京曉莊學院;
招生監督電話:025-86178111;
招生監督郵箱:jjjc@njxzc.edu.cn。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通過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學校招生信息網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學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準。
第二十九條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第三十條本章程由南京曉莊學院學生工作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