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陜西國際商貿學院招生章程(含藝術類)
2024-06-09 17:45:25陜西國際商貿學院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維護廣大考生合法權益和做好我校招生工作,我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辦學性質及主管部門
第二條學校全稱:陜西國際商貿學院
第三條辦學性質:民辦本科普通院校
隸屬于陜西省教育廳
第四條辦學層次:普通本科、高職(專科)
第五條學校簡介
陜西國際商貿學院位于西安市西咸新區灃西新城,1997年由步長制藥投資創辦,2008年經教育部批準升格為本科院校,2015年通過教育部本科教學合格評估。先后榮獲陜西省文明校園、陜西省平安校園、陜西高等學校先進基層黨組織、全國五四紅旗團委、第五批陜西省示范性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指導服務機構。
學校堅持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發揮“企業辦學、協同育人、強商興藥、服務地方”的辦學優勢,創新“三結合,五賦能”的人才培養模式,主動對接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及行業產業需求,形成了以藥為特色、以商為主干的多學科相互支撐協調發展的學科專業體系。現有招生專業本科33個、高職19個,擁有省級創新創業教育改革試點學院2個,省級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3個,省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虛擬仿真中心)6個,入選校企合作雙百計劃1項、入選“雙百工程“產學研一體化示范基地1個。
學校圍繞區域經濟社會發展、行業和企業需求積極開展科學研究。擁有陜西省生物醫藥創新技術院士專家工作站、陜西省中藥產業技術創新服務共享平臺、陜西高校中藥綠色制造技術協同創新中心、陜西高校哲學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健康文化研究中心、陜西省中藥制藥關鍵技術重點研究室、陜西高校中藥質量標志物創新團隊、西咸經濟高質量發展研究新型智庫等特色鮮明的省廳級科研平臺和團隊21個。獲批省級以上科研項目391項,廳局級以上科研成果獎31項,獲批國家授權發明專利21件。
學校積極拓展與國外優秀大學的交流與合作,引進海外優質教育資源和管理模式,培養國際化、創新型人才。已與英國、加拿大、法國、新加坡、韓國、馬來西亞、泰國等多國高等學校建立了長期合作關系,為有意愿出國留學的學生提供了平臺。
第六條聯系方式
辦學地點:陜西省西安市西咸新區灃西新城統一西路35號
郵編:712046
學校網址:https://www.csiic.edu.cn/
招生官微:sxgjsmxy2014
咨詢電話:029-33814555、33813555
第三章畢業與發證
第七條修完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課程學分,根據教育部及學校相關規定,政治表現合格,身體健康,準予畢業,由陜西國際商貿學院頒發本科或高職(專科)畢業證書;取得本科畢業資格的學生,凡符合國家及學校有關學士學位授予規定者,可申請授予學士學位。
第四章組織機構
第八條學校招生委員會負責確定招生政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項。招生工作委員會由校長、黨委書記、分管副校長、招生就業處、教務處、二級學院、黨政辦公室、紀委監審室等部門負責人及相關人員組成。
第九條學校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由招生就業處組織和實施。
第十條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學校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確保公平、公正、公開。
第五章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學校計劃由教育部批準,貫徹國家的有關招生政策,制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省級招生考試部門公布為準。
第十二條我校普通類本科預留計劃不超過本科計劃總數的1%。預留計劃主要用于調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報考我校上線生源不平衡問題。
第六章錄取原則
第十三條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對考生進行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十四條實行平行志愿投檔,即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錄取;實行分志愿投檔,即先錄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滿時,按順序志愿錄取。
第十五條本科英語專業只招收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其它專業不限語種,男女比例不限。本校公共外語課及相關專業課不具備非英語語種開設條件,請非英語語種的考生謹慎填報。
第十六條按照“分數清“原則進行錄取,在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以語、數、外成績順序進行錄取。
第十七條高考改革省份按新高考錄取政策執行,考生所填報的專業(類)志愿須滿足該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
第十八條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考試院)有關加分或降分的規定。
第十九條各專業體檢要求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聯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二十條往屆生的錄取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的有關規定辦理,與應屆生同等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