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東北電力大學招生章程(含藝術類)
2024-06-28 10:06:20東北電力大學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專科層次招生工作。
第三條學校全稱:東北電力大學
辦學類型:公辦普通本科學校
層次:本科
第四條學校地址:吉林省吉林市船營區長春路街道電力學院社區長春路169號。
第二章學歷證書頒發
第五條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本科畢業生由東北電力大學頒發國家規定的本科畢業證書。專科畢業生由東北電力大學頒發國家規定的專科畢業證書。
第三章收費標準
第六條學費收取標準
本科專業:
電子信息工程專業每生每學年5940元;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專業每生每學年5400元;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專業每生每學年5940元;通信工程專業每生每學年5940元;智能電網信息工程專業每生每學年5940元;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每生每學年25000元;土木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每生每學年28000元;土木工程專業每生每學年5940元;工程管理專業每生每學年5400元;給排水科學與工程專業每生每學年5940元;軟件工程專業每生每學年5940元;智能科學與技術專業每生每學年5400元;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每生每學年5940元;應用化學專業每生每學年5940元;環境工程專業每生每學年5940元;輕化工程專業每生每學年5400元;化學工程與工業生物工程專業每生每學年5400元;生物工程專業每生每學年5400元;能源化學工程專業每生每學年5940元;工商管理專業每生每學年4800元;會計學專業每生每學年5280元;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專業每生每學年5280元;財務管理專業每生每學年4800元;金融工程專業每生每學年4800元;市場營銷專業每生每學年4800元;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每生每學年4800元;國際經濟與貿易(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每生每學年26000元;數學與應用數學專業每生每學年5500元;新能源材料與器件專業每生每學年5400元;統計學專業每生每學年5000元;信息與計算科學專業每生每學年5500元;自動化專業每生每學年5940元;測控技術與儀器專業每生每學年5940元;機器人工程專業每生每學年5400元;社會工作專業每生每學年4800元;思想政治教育專業每生每學年4800元;運動訓練專業每生每學年9000元;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每生每學年5000元;英語專業每生每學年5060元;日語專業每生每學年4600元;廣播電視編導專業每生每學年6820元;數字媒體藝術專業每生每學年5900元;視覺傳達設計專業每生每學年5900元;環境設計專業每生每學年5900元;服裝與服飾設計專業每生每學年6490元;表演專業每生每學年6820元;動畫專業每生每學年6820元;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專業每生每學年5940元;機械電子工程專業每生每學年5400元;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專業每生每學年5400元;儲能科學與工程專業每生每學年5400元;能源與動力工程專業每生每學年5940元;新能源科學與工程專業每生每學年5940元;建筑環境與能源應用工程專業每生每學年5940元;核工程與核技術專業每生每學年5940元;
專科專業:
發電運行技術專業每生每學年3630元;機電一體化技術專業每生每學年4100元;發電廠及電力系統專業每生每學年4500元;供用電技術專業每生每學年4100元;輸配電工程技術專業每生每學年4100元;
第四章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
第七條學生資助政策主要內容
高校學生資助政策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勤工助學和“綠色通道”等內容。
此外,學校還設立學費減免、各類獎助學金等資助項目。
1.學校獎學金項目:校長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各類單項獎學金(包括社會工作獎學金、社會實踐獎學金、體育運動獎學金、文藝活動獎學金、創新獎學金)、新生獎學金等。
2.社會獎助學金項目:學校積極整合社會資源,依托校企合作契機,鼓勵企事業單位或愛心人士在學校設立的獎助學金項目,如特高壓電網獎學金、國網吉林省電力公司助學金、國網遼寧省電力公司助學金、浙能獎學金、浙江光儲充能源獎助學金、思源電氣獎學金、豐白電獎學金、溢洋獎學金、遠東獎學金、芮捷獎助學金、巨邦電氣獎學金、三鷹獎學金、添翼獎助學金等。
第八條有關申請程序
入學前,學生可向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咨詢并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如暫時籌集不齊學費和住宿費,可在開學報到時,通過高校開設的“綠色通道”先辦理入學手續。入學后,高校資助部門根據學生具體情況開展困難認定,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
第五章錄取說明
第九條專業培養對外語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