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幼兒師范高等?茖W校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25-05-24 23:12:45網絡整理
青島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為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保障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省教育廳等部門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本章程適用于青島幼兒師范高等?茖W校學校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條青島幼兒師范高等?茖W校學校2025年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青島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四條?學校全稱:青島幼兒師范高等?茖W校。
第五條?學校代碼:14688。
第六條?學校地址:山東省青島市膠州經濟開發區淮河路1007號。
第七條?辦學層次:專科。
第八條?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茖W校。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九條青島幼兒師范高等?茖W校成立以學校主要領導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領導、組織和協調招生工作。
第十條青島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教務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條青島幼兒師范高等?茖W校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第四章招生與錄取
第十二條招生計劃: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以省教育招生主管部門核定為準。
第十三條學校在省級招生部門的監督下,全面考核,公平、公正、擇優錄取。
第十四條外語語種:無口語要求,報考各專業不限語種,學校公共外語課開設英語、俄語、日語。
第十五條男女比例:報考各專業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六條思想品德及身體健康狀況: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須合格。各專業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錄取原則:
1.錄取工作在教育部和省招生考試委員會的領導下進行,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具體組織實施,采取遠程網上錄取方式,嚴格執行“學校負責、省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堅持公平競爭、擇優錄取的原則。
2.學校面向山東省內招生,按照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志愿設置規則和投檔比例調閱考生檔案,按照錄取規定時間完成調檔、閱檔、審核、預錄取、退檔等各環節工作。首次志愿投檔錄取未完成計劃數時,接受征集志愿投檔。
3.符合增加分數或降低投檔要求的考生,按照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山東省春季高考投檔原則、錄取規則依據山東省教育主管部門相關政策執行。
第十九條藝術類專業投檔原則、錄取規則依據《山東省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實施方案》(魯招考委辦〔2024〕15號)及山東省教育主管部門相關政策執行。
1.招生范圍是山東省2025年普通高考美術與設計類、音樂類、舞蹈類考生。
2.考生文化課參加2025年山東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與普通高中學業水平等級考試(夏季高考)。考生專業成績使用山東省省級統考成績,須達到山東省2025年藝考類專業省級統考?坪细窬,且文化成績達到山東省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普通類二段線。
3.美術與設計類、音樂類、舞蹈類各專業實行平行志愿錄取,報考我校且達到投檔分數要求的考生,按報考專業依據綜合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生計劃1:1投檔錄取,直到錄滿我校計劃數為止;若未完成招生計劃,則按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要求參加征集志愿錄取。
4.美術與設計類、音樂類、舞蹈類各專業綜合成績按照文化成績(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占50%、專業成績占50%計算。綜合成績具體計算辦法是:美術與設計類、音樂類、舞蹈類綜合成績=文化成績×50%+專業成績×750/300×50%。
第二十條錄取結果公布渠道:錄取結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形式公布,考生可通過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查詢網站、學校官網、錄取通知書等方式查詢。
第五章收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第二十一條學校按照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核定的收費標準及有關規定收費。退費按照國家和省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學校通過獎、貸、助、補、免等多種資助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獎助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等資助項目。資助條件和標準由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情況,按照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等5部門印發的《山東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魯財科教〔2022〕17號)以及相關的最新規定執行。
第六章資格審查及證書頒發
第二十三條錄取新生要按照錄取通知書要求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的應向所在學院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后方可延期報到,對未經學校同意逾期兩周不報到的考生,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四條新生入校后,學校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弄虛作假冒名頂替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五條對達到畢業要求的畢業生,頒發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青島幼兒師范高等?茖W校。
第七章其他
第二十六條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請考生及家長謹防上當。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的,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學校聯系方式:
招生咨詢電話:0532-58255088;0532-58255089
招生監督電話:0532-58255291
學校網址:http://www.qdpec.edu.cn
通信地址:山東省青島市膠州經濟開發區淮河路1007號
郵政編碼:266318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由青島幼兒師范高等?茖W校負責解釋。
標簽:青島幼兒師范高等?茖W校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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