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克達拉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2025-06-04 20:51:03網絡整理
可克達拉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確保可克達拉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考生合法權益,規范招生流程,體現“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招生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關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25〕1號)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有關規定,結合可克達拉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可克達拉職業技術學院全日制高職招生工作,是社會了解可克達拉職業技術學院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及相關信息的主要渠道,為學院開展招生咨詢和錄取工作提供依據。
第二章學院概況
第三條學院基本信息:
學院全稱:可克達拉職業技術學院。
國標代碼:4165014826。
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高等職業技術學院。
辦學層次:普通高職。
學制:三年。
頒發畢業證書的學院名稱:可克達拉職業技術學院。證書種類:專科(高職)學歷證書。
學院地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四師可克達拉市漢江東路1357號。
第四條學院介紹:
可克達拉職業技術學院東鄰伊犁州伊寧市,西接霍爾果斯市,南靠都拉塔口岸,北依天山北部科古爾琴山脈,地理環境獨特、旅游資源豐富,有“東方瑞士”的那拉提、“天馬故鄉”昭蘇高原、“絲路名城”阿力瑪里等風景名勝古跡。還有全國最大的薰衣草生產基地,兵團最大的糧油生產基地和農作物制種基地。
可克達拉職業技術學院是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批準、教育部備案的一所公辦普通高等職業院校,隸屬于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四師,學院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任務,以學科專業建設、師資隊伍建設、高效管理平臺建設為主線,強化教學過程管理和學生學習過程管理,推動教育質量不斷提高,學院首設6個專業,校園占地1700余畝。
可克達拉職業技術學院緊緊圍繞新時代黨中央對兵團的定位要求,始終堅持嚴謹治學、質量立校的辦學思想,堅持立德樹人、愛國愛疆、德技并修、全面發展的育人理念,以市場人才需求為導向,開設機電一體化技術、機械制造及自動化、大數據與會計、建設工程管理、網絡營銷與直播電商、現代農業技術、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釀酒技術、食品檢驗檢測技術、物聯網應用技術、康復治療技術、電氣自動化技術、智慧健康養老服務與管理、食品智能加工技術、園藝技術、研學旅游管理與服務、空中乘務共17個專業。
學院立足服務于畢業生就業創業,試推行“就業訂單班”培養模式,與深化產教融合、校企合作模式與霍爾果斯經濟開發區、兵團分區工業園區、可克達拉市經濟開發區、伊寧市經濟開發區、伊力特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可克達拉市文旅投等知名企業主動對接,實地考察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簽訂校企合作協議,校企雙方共同制訂和實施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實現了招生與招工同步,實習與就業聯體,積極建立就業創業導師庫,積極鼓勵支持學生創業,助力學生高質量就業。
學院計劃為學生開設校內專升本輔導中心,聘請專業的師資團隊,統一管理、系統輔導。為滿足學生更好就業,學院還開設了門類齊全的就業培訓,針對不同專業為學生開設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從業資格證書等考試培訓,助力學生高質量就業。
第三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可克達拉職業技術學院成立由學院主要領導、分管領導以及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可克達拉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貫徹落實國家招生工作的有關政策,負責制定學院招生制度,討論決定學院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六條可克達拉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是學院的常設機構,負責學院全日制高職招生工作,主要職責如下:
(一)根據國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及有關規定,編制并報送學院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二)制定并向社會公布學院《招生章程》;
(三)組織實施開展學院招生宣傳工作;
(四)接待處理招生工作的來信、來訪;
(五)具體組織新生錄取工作,負責協調和處理學院錄取工作的有關問題;
(六)對錄取的新生進行入學資格審查;
(七)支持有關招生管理部門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學院紀檢部門負責監督招生政策和規定的落實,維護廣大考生和學院的合法權益。
第四章招生計劃及收費標準
第八條學院專業招生計劃及有關要求以省市考試院或招生辦公布的普通高等學院招生專業目錄為準。
第九條學費按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物價局批準的標準執行,學院各項收費嚴格按照規定標準收取:
(一)學費:3300元/年
(二)住宿費:1000元/年(4人間)
第十條根據國家規定,本院學生入學須繳納學費、醫保費、住宿費。
第五章錄取原則
第十一條學院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執行國家教育部門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考試院制定的錄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關規定,綜合衡量德、智、體、美、勞,擇優錄取。錄取過程中,自覺接受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教育考試院、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十二條學院錄取以分數優先為原則,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列,依次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錄取,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成績調劑到其他專業錄取;若不服從專業調劑,按相關規定做退檔處理。
第十三條
對思想政治品德合格符合提檔要求的學生,專業錄取以分數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根據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錄取。投檔考生如所報志愿專業計劃已滿,同意調劑的考生可按分數和空缺專業代碼依次調劑到其他專業(特殊備注專業除外),不同意調劑的投檔考生做退檔處理。
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優先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同分排序細則進行錄取。若相關批次無同分排序原則,則按下列同分排序規則錄取。
未實行新高考模式的省份,理工類考生依次按照數學、理綜、外語、語文單科成績優先的原則。文史類考生依次按照語文、文綜、外語、數學單科成績優先的原則錄取;
實行新高考改革(3+3)模式的省份,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考生依次按照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優先的原則錄取。新高考改革(3+1+2)模式的省份,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物理類考生依次按照物理、數學、語文、外語單科成績優先的原則,歷史類考生依次按照歷史、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優先的原則錄取。
第十四條我院公共課程中的外語為大學英語,請外語語種非英語的考生慎重填報。
第十五條男女生比例:各專業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十六條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執行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訂的《普通高等學院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第十七條錄取結果公示:考生可通過各省、市、自治區招生辦公布的錄取查詢方式進行查詢。
第六章入學與注冊
第十八條學生入學后,學院將在3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進行復查。復查內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錄取手續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國家招生規定。
(二)所獲得的錄取資格是否真實、合乎相關規定。
(三)本人及身份證明與錄取通知、考生檔案等是否一致。
(四)身心健康狀況是否符合報考專業或者專業類別體檢要求,能否保證在校正常學習、生活。
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應當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學院應當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復查中發現學生身心狀況不適宜在校學習,經學院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診斷,需要在家休養的,可以按照相關規定保留入學資格。復查的程序和辦法,由學院規定。
第十九條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本人身份證原件,按學院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以書面形式向學院請假(延期一般不得超過兩周),經批準后方可延期。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七章獎勵及資助辦法
第二十條學院根據國家、地方的相關政策,并結合學院實際,建立了完善的獎、助、貸、免、勤、補、減資助體系。
(一)國家獎學金:國家獎學金由中央政府出資設立,用于獎勵高校全日制本專科(含高職)學生中特別優秀的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普通高校在校生,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10000元。學生無論家庭經濟是否困難,只要符合規定條件,均可獲得國家獎學金。同一學年內,獲得國家獎學金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以同時申請并獲得國家助學金,但不能同時獲得國家勵志獎學金。
(二)國家勵志獎學金: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資設立國家勵志獎學金,獎勵資助品學兼優、家庭經濟困難的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每生每年6000元。同一學年內,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的學生可以同時申請并獲得國家助學金,但不能同時獲得國家獎學金。
(三)國家助學金: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資設立高校國家助學金,主要資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學生的生活費用開支。平均每生每年3700元,學院具體分為三檔,其中一檔4400元、二檔3700元、三檔3000元。同一學年內,申請并獲得國家助學金的學生,可同時申請并獲得國家獎學金或國家勵志獎學金。
(四)國家生源地助學貸款:國家生源地助學貸款是由政府主導,金融機構向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的信用助學貸款,幫助解決在校期間的學習和生活費用。每生每年申請貸款額度最高為20000元。
(五)服兵役高等學院學生國家教育資助: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直招軍士、退役后復學或入學的高等學院學生實行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學費減免。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學生全部享受本專科生國家助學金(每生每年3700元)。
(六)勤工助學:學院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設立了校內勤工助學崗位,學生可申請勤工助學,其勞動報酬根據工作量大小、工作強度、工作時間、工作要求來確定。
(七)綠色通道:為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完成學業,學院開辟了“綠色通道”,凡是經學院審核同意通過“綠色通道”入學的新生,可暫緩繳納學費和住宿費,直接辦理入學手續。后續,再根據核實后的具體情況給予相應的資助。
(八)畢業生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對自愿到兵團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服務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應屆畢業生實行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其學費由兵團本級財政補償。學生畢業后每年補償學費或代償國家助學貸款總額的1/3,3年補償代償完畢。補償代償標準為每生每年3300元。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聯系方式:
招生咨詢電話:0999-81868110999-8186813
監督電話:0999-8186056
聯系地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四師可克達拉市漢江東路1357號。
郵政編碼:835219
第二十二條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三條本章程未盡事宜及解釋權屬可克達拉職業技術學院。
標簽:可克達拉職業技術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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