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科技學院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25-05-24 23:13:26網絡整理
煙臺科技學院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為保證煙臺科技學院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廳相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本章程適用于煙臺科技學院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條煙臺科技學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煙臺科技學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四條學校全稱:煙臺科技學院
第五條學校代碼:14002
第六條學校辦學層次及類型:我校辦學層次為本科,辦學類型為民辦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第七條學校地址:
蓬萊校區:山東省煙臺市蓬萊區仙境西路34號
黃渤海校區:山東省煙臺市黃渤海新區(煙臺經濟技術開發區)芝櫻路10號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八條煙臺科技學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員會,統一領導、組織和協調全校的招生工作,決定相關重大事項。煙臺科技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學校普通本、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煙臺科技學院教務處全面負責我校招生考務相關工作。
第九條煙臺科技學院紀檢監察室負責對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監督。
第四章招生與錄取
第十條招生計劃:學校2025年招生專業、招生計劃和各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招生信息網等形式向考生和社會公布。2025年學校分省招生專業、招生計劃和各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以各省教育主管部門公布為準,或登錄我校招生信息網站(https://zs.ytkj.edu.cn/)查詢。
第十一條煙臺科技學院按教育部及省教育廳相關文件要求,實行學校負責、省招辦監督體制,按考生德、智、體、美、勞五方面公平、公正、擇優錄取。
第十二條外語語種:考生外語語種不限,如被我校錄取,公共基礎外語教學以英語為主。
第十三條男女比例:報考各專業對男女比例均無限制。
第十四條思想品德考核須合格,對考生身體健康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文件規定。
第十五條普通類專業錄取原則:
1.錄取批次: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我校各專業錄取批次為準。
2.錄取專業確定辦法:
實行新高考改革且按照“專業(類)+學校”志愿填報模式的省份,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將進檔考生按高考投檔成績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按考生所報專業志愿確定錄取專業。
實行新高考改革且按照院校專業組志愿填報模式的省份和未實行新高考改革的省份,學校盡量滿足考生的第一專業志愿,將進檔考生按高考投檔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根據第一專業志愿報考人數經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批準后適當調整各專業招生計劃。各專業志愿間不采用分數級差,無相關科目的成績要求。
3.對享受加分照顧政策的考生,按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
1.山東省內,攝影(本科)、環境設計(本科)、視覺傳達設計(本科)、美術學(本科)、數字媒體藝術(本科)、數字媒體藝術設計(專科)、廣告藝術設計(專科)、藝術設計(專科)等美術類本、專科專業使用省內美術與設計類統考成績,考生高考成績須達到山東省規定的藝術類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按綜合分規定比例投檔后,我校對進檔考生按照綜合分(綜合分=文化成績×50%+專業成績×750/300×50%。)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確定錄取專業,綜合分相同時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2.山東省內,舞蹈編導(本科)、舞蹈表演(專科)等專業使用省內舞蹈類統考成績,考生高考成績須達到山東省規定的藝術類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按綜合分規定比例投檔后,我校對進檔考生按照綜合分(綜合分=文化成績×50%+專業成績×750/300×50%。)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確定錄取專業,綜合分相同時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3.山東省內,錄音藝術(本科)、音樂表演(專科)等專業使用省內音樂類統考成績,考生高考成績須達到山東省規定的藝術類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按綜合分規定比例投檔后,我校對進檔考生按照綜合分(綜合分=文化成績×50%+專業成績×750/300×50%。)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確定錄取專業,綜合分相同時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4.山東省外藝術類專業,高考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份規定的藝術類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按考生所在省份招生政策執行。
第十七條錄取結果的公布渠道:
學校招生錄取結果將通過學校招生信息網站(https://zs.ytkj.edu.cn/)及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網站等渠道公布。
第五章收費、退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第十八條收(退)費標準按照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市場監管局《關于規范民辦高校收費管理的通知》(魯發改價格〔2024〕608號)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學校通過獎、貸、助、補、免等多種資助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獎助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等資助項目。資助條件和標準由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情況,按照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等5部門印發的《山東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魯財科教〔2022〕17號)以及相關的最新規定執行。
第六章資格復查及證書頒發
第二十條錄取新生要按照錄取通知書要求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的應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后方可延期報到,對未經學校同意逾期兩周不報到的考生,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一條新生入校后,所有考生均須參加由學校組織的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并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偽造材料取得報考資格者、冒名頂替者或體檢舞弊及其他舞弊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二條學生在學校規定修業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已修學分達到專業培養方案規定的畢業要求,準予畢業,分別頒發相應的普通高等教育本(專)科學歷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經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批準,頒發相應的學士學位證書。頒發證書的學校名稱:煙臺科技學院。
第七章其他
第二十三條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請考生及家長謹防上當。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的,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學校聯系方式:
招生咨詢電話:0535-5770026、5770027
招生監督電話:0535-5618977
學校網址:https://www.ytkj.edu.cn/
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s://zs.ytkj.edu.cn/
通信地址:
蓬萊校區:山東省煙臺市蓬萊區仙境西路34號
黃渤海校區:山東省煙臺市黃渤海新區(煙臺經濟技術開發區)芝櫻路10號
郵編:265600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由煙臺科技學院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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