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行政越位導致“買者自負”原則一再落空
來源:網絡資源 2009-11-02 08:04:46
摘要:上周五面世的創業板宛若一個嬰兒,投資者普遍對他寄予厚望。但如果期望嬰兒最終能夠健康茁壯地長大,則必須讓一味的行政呵護盡早遠離市場,讓市場機制能夠更加充分地發揮調節作用。唯有此,中國資本市場的明天才會真正走向規范。
創業板的隆重登場,讓中國資本市場的投機本性再度得到宣泄。在證監會和交易所三令五申的壓力之下,上周五首批上市的28家創業板個股依然遭到瘋狂爆炒,最終股價漲幅平均在一倍以上,最高漲幅則達到了209.73%。
創業板市場從年初進入到操作階段之后,“穩定”就一直被監管部門視為首要目標。這一點從首批上市公司的特征中可以清晰看出。依照國外的一般定義,創業板上市公司應主要從事高科技業務、具有較高成長性,同時往往成立時間較短且規模較小,當前的市場業績并不突出,但有較大的成長潛力。與之相比,國內創業板上市公司則存在明顯差異:其一,多數的上市企業都早已經走過了創業階段,數家公司的設立時間都已經在十年以上,甚至長達15年之久,公司的主營業務其實已經進入到成熟發展階段;其二,從行業分布看,首批上市企業不乏隸屬于諸如物流、消費等傳統產業,真正嚴格意義上的高科技企業所占比例并不算大;其三,從公司規模看,首批上市企業很多都是業內的龍頭企業,在許多硬性指標上已經達到中小企業板,甚至是主板市場的發行要求。其中一些公司不過是因為主板市場發行排隊時間過長,才轉而到創業板市場發行。
如果從維護市場穩定的角度講,我們可以理解監管部門的良苦用心。畢竟從理論上講,這些“準主板”上市公司在業界的龍頭地位與穩定的投資回報,的確能夠減少市場波動的風險,從而有助于股價穩定與市場穩定。然而令人遺憾的是,上周五創業板市場的整體爆炒表明,所謂的“市場穩定”只是監管部門的一廂情愿而已。從市場投機角度看,這些上市公司卓越的業績表現,等于人為降低了股市投機炒作的系統性風險,這反而成為投機資金毫不忌憚地進行惡炒的重要理由。換言之,如果創業板企業上市公司良莠不齊,既存在獲得暴利的可能,也不乏直接退市的風險,那么所需要的分析判斷能力就會加大,也會使得投機資金盲目炒作的風險大幅增加,這反而能夠遏制整個市場被惡炒的問題。由此可見,市場的邏輯最終與監管部門的本意相違背。本來力求減少風險、維護穩定的政策措施,反而助長了投機資金的炒作,這一現象理應引起市場各方的深思。
其實,縱觀中國資本市場的發展歷史,類似的狀況可謂是長期現象。直至今日,監管部門對于上市公司發行均采取事實上的審批制度。發行審批事無巨細地涉及到上市公司財務狀況、行業屬性、信息披露、關聯交易等多個方面,其中不乏一票否決的標準限制。嚴格發行審批的出發點同樣是為了降低市場風險,穩定市場運行。但是從最終的結果看,這些被精挑細選的優秀公司,卻頻繁出現“一年績優、兩年績平、三年虧損”的情況,到頭來市場風險不僅沒有被遏制,反而只會讓投資者對發審機構怨聲載道。
從主板到創業板,監管部門良苦用意之所以被一再誤讀,其原因就在于行政職能越位于市場機制。行政監管部門為了實現所謂的“穩定”,而承擔起了隱形的市場信用保障功能。主板市場嚴格審批與創業板的變形推出,其結果就是讓行政部門承擔了本應由市場自行承擔的風險甄別職能。面對已經被監管部門精挑細選的投資對象,所有的投資者都只會去盤算股價的漲幅會有多少,而根本沒有人會去考慮這些上市公司是否存在破產倒閉的風險,是否其股價應該暴跌,因為后者已經被監管部門排除在外了。
“買者自負”的原則,在創業板開板儀式上被行政官員多次強調。但是對比于海外成熟市場,中國資本市場要想真正實現“買者自負”,僅僅依靠官員多次的言論重復是遠遠不夠的,上周五創業板的股價表現已經證明了這一點。只有從證券市場的行政管理機制上進行徹底革新,讓市場與行政界線徹底清晰化,才能夠讓市場參與者真正理解這一原則的含義。事實上,所謂“公司上市”在本質上只是一種市場融資的手段而已,本身并不必然具備優勝劣汰的職能。海外成熟市場對于公司上市多采用注冊制度,即只要公司符合公開募股的基本要求即可發行股票,并不存在行政部門審批一說。也因此,股票上市首日表現往往差別巨大,既有股價暴漲,也不乏直接跌破發行價的狀況。這一市場現實就要求投資者必須要具備自我分析判斷能力,以及全面承擔投資失誤的心理準備,這也才是“買者自負”原則真正能夠被貫徹的關鍵所在。
上周五面世的創業板宛若一個嬰兒,投資者普遍對他寄予厚望。但如果期望嬰兒最終能夠健康茁壯地長大,則必須讓一味的行政呵護盡早遠離市場,讓市場機制能夠更加充分地發揮調節作用。唯有此,中國資本市場的明天才會真正走向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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